【告知书】朔州经济开发区沿街商户严格落实“门前五包”、共建整洁有序街区环境告知书
发布时间: 2026-07-31 17:04 来源朔州经济开发区融媒 字体: [ A- A+ ] 保护视力色:
朔州经济开发区全体沿街商铺、餐饮经营户:
为持续提升开发区整体市容品质,巩固全区环境整治提升成果,打造全域干净、整洁、文明、有序的沿街经营环境,依据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》《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》《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中心城区实施“门前五包”责任制的通知》等法规文件,结合我中心环卫保洁、园林绿化管养、市政设施维护工作职责,现就规范经营、全面落实“门前五包”责任相关要求告知如下,请所有经营户严格遵照执行,并主动配合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园区事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。
一、全面落实“包卫生”,配合环卫保洁工作
文远路、招远路道路改造工程即将完工,道路通行、绿化景观、人行道、路灯、井盖等市政配套设施全面更新完善,为持续擦亮道路全新市容风貌、提升街区环境卫生标准,该两条道路实行餐厨垃圾、生活垃圾定时上门收运服务模式,区内其余路段暂不执行此项上门收运规定。
(一)文远路、招远路专项管理要求
1.明确门前责任区域:以门店房基线至人行道道牙为责任范围,商户每日自行清扫保洁,做到地面无餐厨油污、垃圾杂物、烟蒂、积水残冰,落实 “人在地净、人走场清”。
2.餐饮商户餐厨垃圾管理:沿街餐饮商户须自备餐厨垃圾桶、隔油隔污垫,餐厨垃圾、包装废弃物分类在店内规范暂存,每日9:00—14:30安排餐厨垃圾收运车辆上门清运。
3.沿街生活垃圾收运管理:商户生活垃圾须装入厚实大垃圾袋并扎紧袋口,全程店内密闭暂存;收运车辆分早6:00—9:00、午14:00—16:00、晚18:00—20:00三个时段巡回清运,商户听到收运车辆音乐提示后再将垃圾投放至清运车。
(二)全区统一执行管理要求
1.环境卫生管理要求(全区路段通用):严禁在店外堆放散装垃圾、垃圾袋、餐厨桶及经营物料,禁止焚烧各类垃圾杂物;及时清理门窗、橱窗、墙体小广告,常态化保持门店外立面整洁。同时严禁将厨余废水、废弃油脂直接倾倒至路面、绿化带、雨水篦,不得将食物残渣、各类垃圾扫入下水道或绿地。
2.居民小区垃圾清运管理(全区通用):小区垃圾清运实行分类管理,配有物业的小区须自备全密闭转运车辆,将小区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开发区垃圾中转站;无物业小区由开发区园区事务服务中心免费配备垃圾桶,结合居民意见合理选定摆放点位,由压缩清运车辆定时统一收运。
二、自觉落实“包绿化”,共同管护沿街绿植景观
1.日常保洁养护:爱护门前行道树、绿化带、树池、绿化围栏等全部绿化设施,及时捡拾绿地内塑料袋、餐盒、纸屑等垃圾,不向绿地倾倒污水、餐厨残渣。
2.禁止损毁绿化行为:严禁攀折花木、踩踏草坪、损坏绿植;不得在树木上涂写刻画、乱吊乱挂;禁止占用绿化带堆放货物、搭设临时摊位。
3.问题上报处置:若发现绿植枯死、绿化设施破损、他人损毁绿化行为,请及时联系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开发区园区事务服务中心反馈处置,共同守护道路改造后的绿化景观成果。
三、严格落实“包整洁”,规范门店经营行为
1.规范占道与店铺招牌管理:坚持进店经营,严禁店外占道摆放桌椅、商品、广告牌、加工设备,不超划定区域经营;餐饮夜市严格遵守规定时段(中午11:30-14:00、夜间 18:00-23:00),闭市后全部设施和产生的垃圾打包收回店内,恢复场地原貌。临街店铺招牌实行“一店一牌”,不私设违规横幅、灯箱、宣传展架;不私拉乱接电线、乱搭临时棚架,一层门店不得违规设置遮阳雨篷、人行道斜坡。
2.油烟噪音管控:餐饮经营全程开启油烟净化设备,杜绝油烟直排;不使用高音喇叭、高分贝音响招揽顾客,白天噪音不高于60分贝、夜间不高于50分贝,避免扰民。
四、主动落实“包秩序”,维护道路通行秩序
1.道路通行管控:不占用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、盲道、消防通道经营及堆放物品;引导顾客车辆规范停放至划定停放点,车头同向整齐摆放,杜绝私设路障、占用车位。
2.流动摊贩管控:区内所有街道两侧禁止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沿街售卖。
五、共同落实“包设施”,爱护市政公共设施
1.公共设施保护要求:自觉爱护人行道地砖、路灯、井盖、雨水篦、果皮箱、路名牌等市政设施,不得人为砸损、撬动、遮挡、私自拆除、移位。
2.路面污染管控:严禁占用道路从事洗车、机动车维修,不向路面排放油污、污水;装修施工不得污损人行道,建材、渣土不得沿街堆放。
3.设施故障报修:开发区园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道路市政设施日常巡检维修,商户发现路面破损、井盖缺失、路灯故障等问题,可第一时间联系报修,不得自行开挖、改动市政管线及路面。
六、相关管理与处置说明
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园区事务服务中心将每日对辖区道路开展环卫、绿化、市政全覆盖巡查,对未履行“门前五包”、乱倒污水、损毁绿植、损坏市政设施、占道经营等行为现场劝导、登记告知;多次劝导拒不整改的,由朔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置。
全体商户须主动配合园区事务服务中心环卫保洁、绿化养护、市政维修作业,不得阻挠作业人员开展道路冲洗、绿植修剪、设施抢修等工作。
七、联系反馈渠道
朔州经济开发区园区事务服务中心(环卫、绿化、市政报修)联系电话:0349-6663707
朔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(市容经营违规投诉) 办公室电话:0349-2162930 0349-5684009
整洁优美的街区环境需要全体商户共同守护,望各位经营户自觉履行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要求,携手维护文远路、招远路全新道路风貌,共建文明、宜居、规范的开发区营商环境。
朔州经济开发区园区事务服务中心
朔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
2026年7月29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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